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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就根治传销欺诈行为献计献策

1998-04-0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一些读者建议出台操作性强的管理法规,有的建议根据我国国情应禁止传销

编者按:这次《新闻聚焦》到今天就要结束了。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不法商人借传销之名行欺诈之实,坑害消费者,把传销变成谋取暴利的手段,已经给社会造成了危害。一些专家学者经过深思熟虑得出的结论和各地各界读者来电中表达的认识不谋而合:传销弊多利少,现在已经到了对传销采取果断措施的时候了。

在一周的“聚焦”中,我们的热线电话几乎没有停歇过。有的读者说:“你们的聚焦搞得好,问题抓得准。”有的告诉我们:“你们的报道引起了强烈反响。”有的读者说:“这星期每一天都在关注你们的报纸。”有的说:“感谢你们为我解开了疙瘩。”读者的这种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深深感动了我们,也坚定了我们进一步努力办好报纸,做好舆论监督工作的信心。借此机会,对所有关注这次“聚焦”的朋友们致以由衷的谢意。

本报北京4月5日讯本报《新闻聚焦》受到了各界读者关注,纷纷就如何根治非法或违规传销献计献策,一些读者建议出台操作性强的管理法规,有的建议根据我国国情应禁止传销。

很多读者来电话说,应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加强劳动创造世界、劳动创造幸福的宣传,从整体上提高全民素质。首都经贸大学宣传部编辑刘增荣说,多层次传销所以能够盛行,主要是在向市场经济转轨中,在相当一部分人中出现了一股急功近利、想发横财、脱离实际的浮躁情绪,使通过传销行骗的人有机可乘。刘增荣建议,开展广泛教育,使人们正确认识劳动与收入的关系,明白社会财富要靠全国人民共同创造,明白改善生活只有靠辛勤劳动。

更多的读者建议,加大对传销欺诈行为的揭露力度,使人人都掌握识别传销欺诈行为的知识。

发现非法或违规的传销活动该怎么办?很多读者建议设立举报电话、公布查处部门,建立快速专职查处队伍,把非法或违规传销制止在萌芽状态。

有的读者谈到,虽然各新闻媒介对于传销欺诈行为的报道已形成了较大的声势,一些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司却还在开展活动,而有些人对这些公司的传销活动仍一往情深,希望有关方面能研究出具体办法。

一些读者建议,出台操作性强的管理法规,对利用传销方式行骗的人严刑重罚,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中国科协研究员沈左尧说,传销欺诈行为比商店卖假货的危害更大,骗人的人理应受到法律制裁,而骗人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传销公司、传销商,难道还不犯法吗!

有的读者出于亲身经历,提出个别干部应管好自己的家属,防止她们利用家人手中的权力经营自己的“传销事业”。一位基层干部说,他的一位领导的家属参加了传销,动员他购买传销产品,他买了后即发觉是骗局,却碍于情面不好吭声。

不少读者建议取缔传销这种形式。河南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张成林说,光明日报《新闻聚焦》栏目揭露非法或违规传销,切中时弊,非常必要。非法或违规传销在濮阳也泛滥成灾,欺骗群众,坑害消费者,已经到了非禁不可的时候了。有的读者说,他们接触的传销组织有不少违规行为,但手续也齐备,尽管报纸、电视揭露传销欺诈行径,但这些组织照干不误。一位部队干部说,在当前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一些人因经济利益驱动而不择手段,传销成为这些人牟取暴利的手段,而且是很高明的骗术,他担心,长此下去,会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另一位部队干部说,对于传销这种形式,至今我们已经付出了不少试验的代价,没必要再继续付出代价。一位学者说,骗人的东西很多,而传销欺诈行为骗人的手段是各种骗术中“出类拔萃”的一种;另一位研究员说,浙江义乌禁止传销是有道理的,希望推广义乌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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